办理转诊不收费。
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,在本市统筹地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的。
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,经当地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出具转诊意见,并为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,参保人员可直接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前往就医地。